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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陆丰县第一次行政会议概况

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 字体: | |

文史组整理

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官其兰出任陆丰县长,于同年十一月二日至四日,召开了陆丰县第一次行政会议。其会议概况如下。

一、呈报省民、财两厅之呈电及复电

(一)呈电:

广东分呈民政厅长林、财政厅长区钧鉴:窃职定于十一月东日(一日)补行宣誓就职典礼,业经呈报在案,届时乞派员莅县监誓,又定于冬日(二日)开全县行政会议,约需经费二百元,恳准在地方款项下实报实销,当否?乞电示遵。陆丰县长官其兰呈哿印

(二)复电

汕尾分局转陆丰官县长,览东密哿电悉,已电派海丰郑(里镇)县长届时前往监誓,至该县行政会议经费,准予在地方款项下据实报销,仰即知照。厅长林养印

二、储丰县第一次行政会议组织大纲

第一条:本县为推行三年施政计划及讨论应兴应革事宜起见,召集全县行政会议

第二条:本会议以下列各项人员组织之

(一)县长,秘书及各科局长员

(二)编练处正副主任及各中队长

(三)县党部、县参议会及商会暨各团体机关代表

(四)各公安分局长及分驻所巡官

(五)各区正副区长

(六)各中学校长及附城各小学校长

(七)另聘专门委员若干名。

第三条、本会议以县长为主席。

第四条、本会议借中学(龙山)大礼堂为会场。

第五条、本会议定予十一月二日起至四日止。

第六条、本会议提案至迟须予开会前三日送到县政府筹备处,以便汇齐整理编列议程。如有临时动议,须有会员五人以上之附议,经主席认可,始得成为正式议案。

第七条、本会出席会员至迟须于开会前一日到县政府筹备处报到,以便编列席次。

第八条、本会议各种议案先交下列各组审查后提出大会讨论。

(一)财政组

(二)教育组

(三)建设组

(四)公安组

(五)警卫组

(六)自治组

(七)特别组

各组长由编练处副主任及各科局长分任,组员由主席就会员中指派之。

第九条、本会议议事规则另定之。

第十条、本会议一切筹备事宜由县政府派员组织筹备处办理,其章程另定之。

第十一条、各区出席会员往返川资由各该机关自筹,唯会期间内膳宿由筹备处招待之。

第十二条、本大会如有未尽事宜,由县政府临时修正之

三、出席这次行政会议人员名单:

县党部:陈国材(常务委员)、马空群(监委)

县参议会:林国宣(议长)、马柳庭(副议长)、叶伟圆(副议长)、许炳章、林振光、林岳、林鹤鸣、周玉阶、余少先、徐锡祺

县政府:官其兰(县长)、谢月飘、姜笃周、吴秉亮

县编练处:彭永源、梁休如、丘佩成

县商会:黄云翮、马斯作、林寿山

县筑路会:黄菽衡、罗士衡、彭友三

第一中学校:刘焕文(省参议员兼一中校长)、马斯臧、彭曜文

第二中学校:彭元宇、罗少舟、罗壁臣

第一小学校:邹瑞扬、蔡凤英

第二小学校:吴家文、黄少琼

第三小学校:陈惕三、林佩莲

第四小学校;邹懿南

旅东学校:彭慎基

女子小学校:陈葆慈、陈佩琼、鄞惠琼

各区公所:陈国琮(标)傅子南、李学湊、王文蓉、刘振光、陈树模、吴继刚、张得资、柯炳章、蔡业昌、张宗禄、许友初、孔祥斐、彭靖洲、李伟民、叶质之、叶竹村、郑国光、朱海筹、彭子明、庄汉才、林菊农、林鼎周、黄仁夫、吴展鹏、林觉危、林想(扫)非林慕韩、庄兆棠、洪雪升、吴作琴、张振东、刘新(乾)初卓年平(平年)

警卫队经费管理委员会:谢荣业、朱靖邦

合作社指导员:庄照亚

养成所:王感卿、肖景雄

警卫队:徐星、何耀祥、黎健

各公安分局:李敏求、黄季通、曾丽常、官种庭、黄实祥、叶应侯、吴其寿、向玉泉

电话局:周涤尘、邓钜

财政局:王壁坚、余汝翰

教育局:王煊林、曾秉生、曾汝明、陈适生

县公安局:何世岳

建设局:黄励经

四、县行政会议领导机构成员名单;

会议主席:官其兰(县长)

会议秘书:林国宣(县参议会议长)、陈国材(国民党县党部常委)、姜笃周(县公安局长)、刘焕文(广东省参议员兼一中校长)、叶伟园(县参议会副议长)、马柳庭(县参议会副议长)

五、会议经过概况:

大会开始的前一天,即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一日(东日),官其兰县长补行宣誓就职典礼。首先,由广东省民政厅指派的监誓员一一海丰县长郑里镇训词。然后,官其兰县长发表补行宣誓就职演说。接着,陆丰县第二届县参议会参议员进行宣誓就职仪式(一说是十月二十一日)官其兰县长为监誓员,并发表演说。嗣后,陆丰县各区正副区长举行总宣誓就职仪式,官其兰县长为监誓员,并即席发表训词。

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时,陆丰县第一次行政会议,于龙山中学礼堂举行开幕典礼。首先,由会议主席官其兰县长致开会词。接着,国民党陆丰县党部常委陈国材、陆丰县参议会议长林国宣、陆丰县参议会副议长叶伟园、广东省参议员兼龙山中学校长刘焕文等先后发表演说。

二日下午二时,大会进行讨论议案。到会一百零五人。会上,讨论并议决一十八件议案。

三日上午九时,大会进行讨论。到会九十五人。由大会秘书陈国材、林国宣宣读二日下午大会议决案,然后,继续大会讨论。会上,议决一十三件议案。

三日下午二时,大会继续讨论。到会九十四人。由大会秘书刘焕文、姜笃周宣读三日上午大会议决案后,继续讨论。会上,议决二十二件议案。

这次县行政会议,于十一月三日下午五时卅分闭会。官其兰县长致闭会词。

六、到会人员提案五例:

(第一例)取缔小学不合资格教师以重教育案

提议人:彭永源

连署人:刘焕文彭曜文、曾秉生、朱靖邦

理由;小学教育为国民必经之阶,亦国家根本大计,一人之智愚系焉,一国之强弱系焉,是故对于小学师资,宜如何审慎,始不负此重任也。   现查本县各小学之教师,符合资格者固有,而滥于其中者实属多数。拟请取缔此种不合规定资格之教师,以重教育,是否有当?敬候公诀。

办法:由教育局派员调查各小学校教职员履历,分别去留,其不合格者,当一律取缔,另选合格者补充之,其已合格任用者,县府加以保障,使安其业。

(第二例)关于全县中小各校成绩拟开一展览会以资观摩案

提议人:教育局王煊林

理由:凡百事业,有比赛才有竞争,有竞争乃有进步。县属地方辽阔,各校散处一隅,平时学艺之优劣未能彼此参观,以收观摩之益。兹为增进教育效率起见,拟就县立民众教育馆,开一中小学校成绩展览会,以资提倡,而促进行。

办法:地点:在县立第一小学校。

时间:于明年春假期间举行。

管理:由教育局负责邀集在县各校校长为评判员。

(第三例)积极提倡造林以裕民生案

提议人:建设局黄励经

理由:本县林业一途,从不注意,而濯濯牛山,触目皆是,是以木材之缺乏,价格之奇昴,未始无因,且来源多自外县,漏邑慨可想见,提倡林业,刻不容缓,盖林业振兴,一则以防水灾,调和水量,一则可以增加生产,调剂金融,实一举而善备焉。是否有当,敬侯公诀。

(第四例)统一捐税机关,以轻民负案

提议人:李学凑(第九区公所)

理由:本县年来因不得已需要征筹捐税,颇属繁重,所有一捐,便有一批捐之机关,而该批捐机关,因贪图厚利,用人无度,往往多越例加抽,或因借端勒罚,驯至人民负担,因以感受困难。

(第五例)提议取缔神方,以重人命案

提议人:黄宝祥(湖东分所巡官)

理由:人身失调,致罹疾病,得遇良医,尚须谨慎,用药犹虞不济,若凭神箴所拟,凉热已失其真,清补亦失其序,何异问道于盲。查县属民智诚朴,往往一染疾病,专靠神方,贻俣非轻,殊深恻悯。拟请实行取缔,以重民命,而除迷信。是否有当,敬候公诀。

七、官其兰县长召集各区长副座谈会情况

县行政会议结束后,十一月四日官其兰县长和编练处副主任梁休如,召集全县十六区的正副区长,于县政府会客厅谈话,面询各区一切情形。

(一)十六个区的设置及所在地

第一区:东海;    第二区:新开溪;

第三区:后头;    第四区:松湖乡;

第五区:博美;    第六区:碣石;

第七区:金厢;    第八区:湖东;

第九区:甲子;    第十区:南圹;

第十一区:大安;  第十二区:河口;

第十三区:河田;    第十四区:上砂;

第十五区:螺溪;    第十六区:五云洞;

(二)陆丰县各区公所自治人员暨自治概况简明表三例;

 

注:上述资料据县档案馆提供的一九三四年《陆丰县第一次行政会议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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