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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陆丰县商会简况

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 字体: | |

庄捷茂

1949年以前陆丰县各圩镇的商户商家商贩都是私人资本,纯属私营商业,旧商会就是由这些商家人参加组成的群众团体组织。它代表商界利益,并负责处理调解仲裁商户商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和一切商务事谊。国民党政府则依靠商会在商界派捐和征收商业税金以维持其财政开支。

1940年(民国29年)前,县商会大权由陈鑫(曾任国民党区长)、马斯作(国民党县党部常委)、黄云翮(曾任国民党巡官)等人掌握。这些握有高权者本人均未经商,不懂商务,可商权在握,他们巴结官府、欺压商家,把商会转入官办,引起工商界人士严重不满。1941(民国30年)商界人士纷纷起来反对。在商界的压力下,在当时县党部书记叶子弼等人的支持下,陈鑫等人不得不将商会大权交还商人,并于当年1月15日宣布改组陆丰县商会,结束了由非商人操纵商会大权的局面。由商人陈伯贞等15成了陆丰县新的商会理事会,推选陈心广、李大鹏、彭斗山、陈成提、余觉非等5人为商会常务理事,陈心广任商会会长(也称商会主席)。

商会改组后的第二年,全县境地连续遭遇水、旱、风灾,粮食大歉收,翌年 即1943年春夏发生全县性大饥荒。县长左新中参与奸商活动,将县城5700担粮食雇民船从螺河运往外地,民怨百出、社会混乱、灾民饿死遍地,为了欺骗群众,减少民怨,左新中不得不指令商会出面,由商会组织“救荒会”。商会奉此组织向各商家派款集资,共筹集旧法币壹佰多万元现外地购买大米回东海镇平粜、及施粥救济灾民和收埋饿死者尸骨,为此做了一件好事。

1948年由于国民党坚持反共,任意拉丁派款无所不至,市面通货澎涨、物价飞涨、币值暴跌、国币贬值,已不能在市上使用。市上贸易曾出现以物易物和流通港币。县商会曾因此地用派款形式印发“港币辅券”(俗称本号单)给各大商户篮章后发放市场流通,然后由各大商户收回,造成市面极度纷乱。

附:

建国前陆丰县旧商会历任会长名单:

1941年至1946年      陈心广

1946年至1947年      李大鹏

1947年至1948年      刘宗耀

1948年至1949年5月   余觉非

1949年5月至8月      郑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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