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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离休老干部叶左恕撰写的《<故居留影说明>背景介绍》的通知

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 字体: | |

局属各单位:

我局离休老干部,原局行政福利科科长叶左恕(已迁居珠海市),在今年国庆之日,感慨万千,为表达内心感谢党和国家的关怀、组织的照顾,置病魔于不顾,以坚强的毅力,挥笔写下了《<故居留影说明>背景介绍》。这是一份不是自传的自传。

《<故居留影说明>背景介绍》系作者寄给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王总经理(1)阅后,转给我局党、政领导的。王总经理阅后批示道:“《背景介绍》我看后深为感动。老叶是党的一位忠诚的老战士、老革命,一生索取甚少,贡献甚大,是我们的好榜样。象他这样的资历,在地下,戎马生涯,为党在陆丰的革命事业作出很大贡献。建国后那些众人皆知的‘左’的路线,使一个坚强战士体质受到最严重摧残,生活也未得到应有的改善。老叶从无怨言,党叫干啥就干啥。家庭突发意外,两个子女不幸先离身边(2),但老叶还是惊人地坚持住了。从他的毅力,可见革命前辈的壮志豪情,真使人敬佩!”叶老的“自传”和王总经理的批示很重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企业精神”大讨论和上党课,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中共广东省曲仁矿务局委员会

广东省曲仁矿务局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日

左恕注:

(1)王总经理即中共广东五届省委委员,省煤碳工业厅厅长王衍铠同志。

(2)指满女叶夺煤,满子叶山鹰,因不满“文革”的疯狂。党风政风的腐败,导致神经失常,于1983年、84年相继非正常死亡于岗位上的惨事。在建国前后,长子叶雄狮,次子叶东山,由于我夫妻俩以党的任务为重和接受组织审查,未能很好关照他们俩的生活和治疗,遂致都夭折。对这些家庭惨祸的打击,我俩都想得开,经得起。

《故居留影说明》背景介绍注释

(1)当年的河口乡是由河口,南溪,北溪三个约组成的,清朝俗称“三约”。现属陆河县。清朝由本约属内各姓的各房族长、房长、绅士选出来代表全约的封建头目叫“约正”。祖父是三约封建绅士共同推选出来的封建头目,叫“三约约正”。其封建权力驾于乡保长之上,全三约都得听他的话。

(2)祖父叶少乾集合河口三约和新田乡各姓封建反动头目及其枪弹于昂塘,誓死与我军决一雌雄。其时,曾被陈炯明收买,谋杀了大伯父叶德修,和益生堂家族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杨作梅(据说是陆丰县保安大队大队长)率残部约百人,携水龙机枪两挺败退到河口,走投无路。叶少乾为加强其反革命武装实力,不顾家族和全村族人反对,收容杨作梅入昂塘。杨作梅绝路求生,也愿归叶少乾指挥。昂塘便成为河口新田的封建反动派的大反动堡垒。扼住陆西北地区的大门,非拔除不可。

(3)1927年12月24日中共东江特委给省委的报告关于攻打昂塘的情况有如下简述:“我军16日拂晓协同农军、农民向河口进攻……敌退入昂塘。……我军冲入昂塘,……农民更表现其勇敢与能干,他们一面先杀人,再抢物,后焚屋……敌固守洋楼三天,……次早敌军在楼内士兵即收缴保安队枪械投降我们,……在炮楼内捕杀十余人,保安队皆枪决。居民则由农民去认,认为反动者即枪决(大概除了孩子以外是大杀而特杀的了)……”(见《海陆丰革命史料第二辑》P67)。可见我没有诬蔑党。

(4)益生堂家族的党员雇工三人不计在内。

(5)1938年海陆丰旅港同胞回乡抗日服务团副团长,中共陆丰县工委组织委员朱荣同志一次回河口工作时,县长欧汝钧即密令昂塘封建反动头子叶子忠、叶逊庵将朱荣杀害,进行反革命阶级报复。同年由连县星子派回河口来的朱海轩,1939年由博罗县黄麻陂派回河田来的彭展芳,不久,都自动脱党。因而,便不能建立起党的组织。

(6)解放战争期间陆丰的地方敌军有:县保安大队,县联防自卫大队,县谍报队,惠(来)陆联防大队,各区联防大队五个,各乡镇及各大姓家族联防中队约三十五个,县警察大队,税警大队,盐警大队,共约2800人,此外尚有省保安独立营,海陆揭普惠(来)五县联防总队,海陆丰联防指挥部直属队,东江“剿总”指挥的保五师,保八师,154师等部常流动或进驻于海陆丰。可见常驻于陆丰的敌军不少于三千人。

(7)1951年清理中内层运动时,华南分局就定下框框:叶左恕的问题是“打进来或拉出去的问题,两者必居其一”,并列为分局系统十大重点审查对象之一。1953年的原结论是沈石林起稿,并经校党委通过了的实事求事的结论。但上级却不批准。

(8)轮训班属华南分局处级单位。训练对象是:县团级至地师级的党政军党员干部。外国学员则须省委委员、军长以上干部。

(9)水游神、飞鹅岗、下屋仔于1988年补划为老苏区。昂塘村和北笏两个管理区(行政村)于1992年划为老革命根据地。

(10)毛主席时代称逃港者为“叛国”。

(11)老“左”规定地富反坏右的子孙,世世代代都要以其父辈、祖辈的阶级成分填写为自己的阶级成分,以便施以公开的或隐蔽的专政。要代代株连下去,和亚当、夏娃的原罪无异,我称之为“新原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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