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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陆丰县选举国大、立委的经过

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 字体: | |

陈清泉

一九四七年三月,蒋介石为实施“宪政”进行准备,以期登上总统宝座,而重修国民政府组织法和“五院”组织法。国民党当局,原定于一九四八年春召开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立法院第一次会议。于是,在国大和立委大会召开之前,部署全国各地进行选举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的活动。

陆丰县选举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是在一九四七年冬开始进行的。首先,按国民党关于选举事项的有关规定,陆丰县成立了国大代表、立法委员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县长罗尚忠兼任,副主任委员由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丘藜光,县参议会议长黄华兼任,委员宋笃群、黄心一、郑邦英、周达权等,由民政科长兼任选务科长,我因为负责户政室抓户籍人口,选举票实际工作由我管理。现将当时情况忆述以下:

(一)

这次选举国大代表,陆丰提出五人作为候选人名额参加竞选,开始有彭秉澄、颜国璠、曾兆鹏、丘藜光、刘成玉等五人报名竞选,后来因彭秉澄、曾兆鹏、刘成玉三人自动放弃竞选,实际只有颜国璠与丘藜光两人参加竞选。陆丰县选举委员会就按照两人进行安排,选颜国璠为国大代表,丘藜光为候补代表。颜国璠选举票约2 O多万张,是由我分配给陆城各小学校长叫学生照样填写“颜国璠”三个字即可。丘藜光候补代表部份选举票,由丘藜光自己处理,就这样把选举国大代表的名单上报省选举委员会。

颜国璠胜利完成竞选后即去广州,等候往南京报到开国大会议。不久陆丰县长罗尚忠离职,省政府发表赖舜纯为陆丰县长的决定。当时民政科长梁宪公先行离职,罗尚忠与秘书温夏星再三与我商量,要我代理民政科长职务,代办移交。我去信广州问颜国璠,陈拱初(省参议员)的意见,他两人都要我抓住民政科长不放,新任县长赖舜纯面前由他两人介绍并保荐。赖舜纯在广州请他两人宴会,并即席答应。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是一种过渡职务,因为历来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那个当县长的不是组织自己亲信的班子!特别是民政科是主要科室。赖舜纯就职那天,就宣布我为民政科长(实为代理科长)。

(二)

不久,立法委员的选举工作开始进行,当时颜国璠频频给我来信,说明把我已介绍给参加惠州地区竞选立法委员的黄麟书(曾任省教育厅长),嘱我与郑邦英协作,务必争取黄厅长在陆丰获得最多票,广东省选举委员会每月来电催促办理立委选举工作,颜国璠最后来信,好似下达命令要我不择手段夺取票数,如发生问题由他负责,并汇给我活动经费。我把省方电文与颜之来信请示县长赖舜纯,赖不看,并说选举事务系陆十地方之事,由我们自己。他承担责任。于是,县长召集选举委员会成员开会,一致都认为全县由各乡镇领回选举票进行选举已不可能,因西北区已是共产党游击队控制,仍旧按国大代表选举分票填报方式处理。当时,惠阳地区十几个县份,立法委员候选人五名:黄麟书、陈祖贻(青年党)、龚兆辰等(其他姓名忘记)。黄麟书曾在海丰中学任校长,现他义任广东省教育厅长职务,颜国璠、黄华、宋笃群、郑邦英等均是黄厅长的学生,黄麟书的选票当靠海陆丰两县为主。但海丰县的选票却不理想,因青年党的候选人陈祖贻是海丰人,已掌握了大部分选票。所以,黄麟书的选票主要依靠陆丰。在讨论中大家都认为陈祖贻不应分给选票,龚兆辰是省党部指名支持选举的,票数不能少于黄麟书太多,等他们发言后,我提出目前陆丰实际情况选票应当除去三分之一,因为不能进入共产党游击区搞选举,把共产党游击区之选禁票作为废票,即36万选票以12万作废票,实存24万票。大家同意我的意见,黄麟书12万票,龚兆辰8万票,其余分给其他人,就这样决定。拟报省选举委员会的电文底稿,定于次日晚在乐观楼酒席上与会者见面。我回到办公室即将十二万废票留4万,余8万选票全加在黄麟书的得票内。这样,以黄麟书共得2 0万选票上报,拟好电文送县长赖舜纯加盖了“陆丰县政府”大印,当即送电台译毕后发报省选举委员会。我自已坐在电台旁边,亲眼看电台台长发完报并取回电稿。

第二天晚上,大家在东海乐观楼上宴饮等候电稿见面。酒过三巡,丘藜光提出电稿应给大家过目,我即把电稿给丘藜光看,他发现与原来决议不一样,黄麟书的选票增至2 O万票,他当场大怒,拍桌骂我违约,我也拍桌子说是按县长决定办的,你管不了。他拔枪时被黄心一,郑邦英两人抱住,我抓起酒撙说“你敢开枪我就要砸你脑袋开花”。当时,宋笃群抱住我往楼下走,说青年人不要这样,我一路骂他,如果再凶,我叫人包围你党部,一场立法委员的选举就这样结束。以后丘藜光也不敢再过问,这是颜国璠支持,赖舜纯默许,我才这样干的。以后陈拱初与颜国璠来信,说黄麟书选举胜利是陆丰选民的拥护,并催我去广州与黄麟书见面。不久又来信说黄麟书已往南京报到开会去了,叫我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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