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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陆丰县政府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九年机构情况

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 字体: | |

陈清泉

余曾在国民党陆丰县政府任职,对当时的机构设置情况略有了解,但由于时日长久,且人事变动频繁,故现在只能做出大致情况的回忆,仅供参考。

县长一人,由省府主席派任。

秘书一人,助理秘书一至二人,由县长委任。(四四年秘书丘锦园,助理秘书宋笃群;四五年秘书刘××;四六年秘书温夏星,助理秘书黄××;四八年秘书彭德藻:四九年秘书丘锦园。)

秘书室辖下:

(一)收发室二人。一管收,一管发。

(二)缮写室负责人一人,校对二人,抄写若干人。

(三)出纳室一至二人,管县政府财务收支。

(四)庶务室一人管杂役、厨房、卫生、保管等若干人。

民政科:科长一人,由县长委任。

(历任科长:四四年林松涛;四五年陈俊;四六年梁宪公;四八年陈清泉(代);四九年张展权)。

民政科下设民政股、户政股、社会股、地政股,每股设一主任科员。

(一)民政股。负责办理各乡镇民政事务。

(二)户政股。负责办理各乡镇人口、户籍、出生、死亡、迁移等事务。

(三)社会股。负责办理工商管理、社会福利、救济、卫生等事务。

(四)地政股。负责办理全县土地房屋业权等事务。

(民政科辖下全县分为四个区,第一区东海;第二区碣石;第三区南塘、甲子;第四区河田。每区设一县指导员,督促指导各乡镇行政工作,一九四五年抗日胜利后,扩充为四个区署,设区长一人,下设工作人员若干人。一九四六年户政股扩充为户政室,设主任一人,户籍指导员二人,科员一人;社会股扩充为社会科,设科长一人,科员二人。户政室与社会科不受民政科领导,直辖于秘书室。)

财政科:科长一人,(委任一级)科员四人,事务员一人,管理财政预算核算支出等事务。

(历任科长;四四年×××,四五年×××,四六年饶剑涛,四八年×××,四九年×××。)

教育科:科长一人,(委任一级)科员二人,督学四人,事务员一人。(当时陆丰县立中学三间:龙心中学、甲子中学、河田中学及乡镇小学,县民众教育馆,碣石民众教育馆。)

(历任科长:四四年郑邦英,四五年郑邦英,四六年梁广和,四八年陈定武,四九年马空群。)

建设科,科长一人(委任一级)技士一人,技佐一人,合作指导员一人,科员二人,事务员一人,管理农田、森林、交通、农业合作社、电话,附属单位陆丰电话所。

(历任科长:四四一四九年均是庄应铨)

人事室:人事管理员一人,科员一人,事务一人,(一九四六年扩充为室,设人事主任)。

警佐窒,设警佐一人,督察二人,科员一人,下属三个警察中队,各区派出所、巡官,一九四六年警佐室取消,设警察局,设司法科、总务科办理治安等。)

承审室:主任承审一人,科员一人,事务员一人,承审各种刑事,辖管看守所。

粮政科:科长一人,科员二人,事务员一人,(一九四五年抗日胜利后业务移交县田赋处办理。)

军事科:科长一人,科员二人。(一九四六年取消科的设制,业务归团管区办理。)

县税捐征收处:主任一人,内分税务科、总务科,直属县长领导。会计室。主任一人,会计员三人(省派)、事务员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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